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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药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2008年11月1日起,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新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实行审批前约谈制度。约谈对象为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通过面对面谈话,将企业对《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药品进、销、存各环节必须严把的质量关,质量监管人员的职责和要求等的熟悉程度作为是否发放经营许可证的重要依据。约谈制度对规范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行为、消除监管盲区、完善监管环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增强了企业的法治意识和质量意识,提高了监管部门的监管效能。
今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对全省已通过认证的批发企业实行换证前约谈,对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宣传和指导。对约谈不合格的企业,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认真学习、切实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把质量管理关,依法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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