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3日,湖北省天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天门市工商局联合开展违法药品广告集中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和超出许可范围发布的广告;含有低级、庸俗内容的广告;以新闻形式发布的严重误导消费者的广告;使用患者、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广告;夸大功效、保证疗效的广告及宣传疗效的保健品广告。
两部门共检查城区药店各类广告85条,查扣违法户外广告牌16块,当场责令经营者对7种涉嫌违法的药品、保健品广告进行了整改,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两部门还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