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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的通知精神,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强化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意识,促进药械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规范有序,日前,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岸区分局制定了《南岸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利用近两个月时间为辖区内的550家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含单体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建立了安全信用档案。
该分局通过对各企业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将监督检查情况记入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并利用监管信息和考核机制对已经达到某一信用等级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作出相应的认定;同时对各类被认定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即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在随后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调升到守信等级;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调降为失信等级,以此类推。对被认定为守信等级的,给予政策支持;对被认定为警示、失信或者严重失信等级的,采取防范、提示、加强日常和专项监管等措施予以惩戒。
通过建立安全信用档案,充分运用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手段,在药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推动、规范、监督、服务作用,为进一步地实现药品、医疗器械的电子监管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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